药品详情
缬沙坦氢氯噻嗪胶囊

缬沙坦氢氯噻嗪胶囊

生产厂家: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634

剂型/型号: 硬胶囊剂

产品规格: 80mg:12.5mgx7粒x2板/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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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缬沙坦氢氯噻嗪胶囊

替米沙坦胶囊

奥美沙坦酯片

适应症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高血压的控制是心血管风险综合管理的一部分,综合管理措施可能需要包括:血脂控...

规格

80mg:12.5mgx7粒x2板/盒

40mgx7粒x2板/盒

20mgx7片x2板/盒

厂家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634

国药准字H20080431

国药准字H20193216

用法用量

缬沙坦单药治疗的推荐剂量80mg,每天一次,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氢氯噻嗪的有效剂量为每日12.5~50mg,每日一次。为减少剂量非依赖性不良反应,通常只在单药治疗不能达到满意疗效时才考虑联合用药。缬沙坦的不良反应通常少见,且与剂量大小无关。氢氯噻嗪的不良反应主要为低钾血症,此种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其剂量非依赖性不良反应主要为胰腺炎。在缬沙坦与氢氯噻嗪联合用药过程中,需调整各药的剂量。当剂量调整满意后,可用相同剂量的本品替代联合用药。剂量调整:每粒本品含有缬沙坦80mg与氢氯噻嗪12.5mg。当用缬沙坦单一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压时,用氢氯噻嗪25mg每日一次不能满意控制血压或发生低血钾时,可改用本品(含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每次一粒,每日一次,在服药2-4周内可达到最大的抗高血压疗效。本品的服用与进餐时间无关。对于轻至中度的肾功能衰竭病人(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或轻至中度的肝功能衰竭的病人,不需要调整剂量。

成人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肾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老年人  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儿童和青少年  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本品都可以服用。本品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剂型

硬胶囊剂

胶囊剂

薄膜衣片剂

不良反应

禁忌症

贮藏

药品名称

缬沙坦氢氯噻嗪胶囊

替米沙坦胶囊

奥美沙坦酯片

适应症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高血压的控制是心血管风险综合管理的一部分,综合管理措施可能需要包括:血脂控...

规格

80mg:12.5mgx7粒x2板/盒

40mgx7粒x2板/盒

20mgx7片x2板/盒

厂家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634

国药准字H20080431

国药准字H20193216

用法用量

缬沙坦单药治疗的推荐剂量80mg,每天一次,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氢氯噻嗪的有效剂量为每日12.5~50mg,每日一次。为减少剂量非依赖性不良反应,通常只在单药治疗不能达到满意疗效时才考虑联合用药。缬沙坦的不良反应通常少见,且与剂量大小无关。氢氯噻嗪的不良反应主要为低钾血症,此种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其剂量非依赖性不良反应主要为胰腺炎。在缬沙坦与氢氯噻嗪联合用药过程中,需调整各药的剂量。当剂量调整满意后,可用相同剂量的本品替代联合用药。剂量调整:每粒本品含有缬沙坦80mg与氢氯噻嗪12.5mg。当用缬沙坦单一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压时,用氢氯噻嗪25mg每日一次不能满意控制血压或发生低血钾时,可改用本品(含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每次一粒,每日一次,在服药2-4周内可达到最大的抗高血压疗效。本品的服用与进餐时间无关。对于轻至中度的肾功能衰竭病人(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或轻至中度的肝功能衰竭的病人,不需要调整剂量。

成人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肾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老年人  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儿童和青少年  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本品都可以服用。本品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剂型

硬胶囊剂

胶囊剂

薄膜衣片剂

不良反应

禁忌症

贮藏

工作日 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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