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利福平胶囊 |
异福酰胺胶囊 |
异福胶囊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结核病短程化疗的强化期。 |
适用于结核病的初治和非多重性耐药的结核病患者的4个月维持期治疗。 |
|
规格 |
0.15gx100粒/瓶 |
0.375gx6粒x5板x2袋/盒 |
0.25gx12粒x5板/盒 |
厂家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771 |
国药准字H20020465 |
国药准字H21023354 |
用法用量 |
1.抗结核治疗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 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 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
口服。体重33~55kg的患者每日6粒,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顿服。体重超过55kg患者,遵医嘱。本品应用于抗结核短程疗法的强化治疗阶段,即疗程的起初2个月。据WHO建议,在疗程的起初阶段,要用乙胺丁醇或链霉素作为第4种治疗药物,该阶段之后用利福平和异烟肼继续治疗至少4个月。 |
成人常用量:口服,体重<50kg者一次3粒(利福平0.45g,异烟肼0.225g);体重≥50kg者一次4粒(利福平0.6g,异烟肼0.3g), 一日1次,于饭前30分钟或饭后2小时服用,一般疗程为4个月。 |
剂型 |
胶囊剂 |
胶囊剂 |
胶囊剂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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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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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 |
药品名称 |
利福平胶囊 |
异福酰胺胶囊 |
异福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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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主要用于结核病短程化疗的强化期。 |
适用于结核病的初治和非多重性耐药的结核病患者的4个月维持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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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x100粒/瓶 |
0.375gx6粒x5板x2袋/盒 |
0.25gx12粒x5板/盒 |
厂家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771 |
国药准字H20020465 |
国药准字H21023354 |
用法用量 |
1.抗结核治疗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 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 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
口服。体重33~55kg的患者每日6粒,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顿服。体重超过55kg患者,遵医嘱。本品应用于抗结核短程疗法的强化治疗阶段,即疗程的起初2个月。据WHO建议,在疗程的起初阶段,要用乙胺丁醇或链霉素作为第4种治疗药物,该阶段之后用利福平和异烟肼继续治疗至少4个月。 |
成人常用量:口服,体重<50kg者一次3粒(利福平0.45g,异烟肼0.225g);体重≥50kg者一次4粒(利福平0.6g,异烟肼0.3g), 一日1次,于饭前30分钟或饭后2小时服用,一般疗程为4个月。 |
剂型 |
胶囊剂 |
胶囊剂 |
胶囊剂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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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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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