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盐酸氟桂利嗪分散片 |
吡拉西坦片 |
甲磺酸双氢麦角毒碱片 |
---|---|---|---|
适应症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 |
1、主要用于改善与老年化有关的精神退化的症状和体症。2、轻中度血管性痴呆。 |
规格 |
5mgx24片/盒 |
0.4gx100片/瓶 |
1mgx60片/盒 |
厂家 |
青岛国大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275 |
国药准字H41021942 |
国药准字H31021182 |
用法用量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给予每晚2片,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片。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5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口服。每次0.8~1.6g(2~4片),每日3次,4~8周为一疗程。儿童用量减半。 |
口服。一次1~2mg,一日3~6mg;饭前服,疗程遵医嘱。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片剂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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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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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 |
药品名称 |
盐酸氟桂利嗪分散片 |
吡拉西坦片 |
甲磺酸双氢麦角毒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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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 |
1、主要用于改善与老年化有关的精神退化的症状和体症。2、轻中度血管性痴呆。 |
规格 |
5mgx24片/盒 |
0.4gx100片/瓶 |
1mgx60片/盒 |
厂家 |
青岛国大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275 |
国药准字H41021942 |
国药准字H31021182 |
用法用量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给予每晚2片,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片。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5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口服。每次0.8~1.6g(2~4片),每日3次,4~8周为一疗程。儿童用量减半。 |
口服。一次1~2mg,一日3~6mg;饭前服,疗程遵医嘱。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片剂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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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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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