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详情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生产厂家: 丹麦灵北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50163

剂型/型号: 薄膜衣片剂

产品规格: 10mgx7片/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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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盐酸文拉法辛片

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适应症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抑郁症

1、抑郁症及相关症状的治疗;2、强迫症症状治疗。

规格

10mgx7片/盒

50mgx15片/盒

50mgx15片x2板/盒

厂家

丹麦灵北制药有限公司

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50163

国药准字H20140089

国药准字H20058921

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抑郁症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儿童和青少年(<18岁)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DLcr<30 ml/分钟)慎用。肝脏功能降低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建议对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进行特别谨慎的剂量增加。细胞色素P450 2C19(CYP2C19)慢代谢者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0mg。停药应避免突然停药。需要停止本品治疗时,应该在1~2周内逐渐减少剂量,以避免出现停药症状。每日20mg以上剂量的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

起始剂量:每日75mg,分2~3次进餐时服用。根据病情和耐受性可以逐渐增加剂量至每日150mg,一般情况最高剂量为每日225mg,分三次口服;日增加剂量为75mg时,应至少间隔4天,对门诊治疗的中度抑郁症患者,无证据表明每日225mg以上的剂量更有效;但对住院的严重抑郁症患者,平均有效剂量为每日350mg,某些重症患者可增加至每日375mg,分三次口服。肝损害患者的剂量:肝硬化的患者与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和O-去甲基文拉法辛(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长(文拉法辛延长约30%,ODV延长约60%)、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约下降50%,ODV约下降30%),对于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起始剂量必须减少50%。对于有些患者,剂量减少50%以上可能更适合。因为肝硬化患者的药物清除率有较大个体差异,对于某些患者应个体化用药。肾脏损害患者的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GFR=10~70ml/min)与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的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和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长(文拉法辛消除半衰期延长约50%,清除率下降约24%;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约40%),每日总剂量必须减少25%~50%。接受透析治疗的患者(文拉法辛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约180%,清除率约下降57%;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约142%,清除率下降约56%),每日总剂量必须减少50%,在透析治疗结束再予给药。因为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物清除率有较大个体差异,对于某些患者应当个体化用药。老年患者的剂量:老年患者无需根据年龄进行剂量调整。但如其他抗抑郁剂一样,老年患者的治疗应当谨慎,剂量需要个体化,尤其在增加剂量时更需格外小心。维持治疗:一般认为,对抑郁症急性发作期治疗有效后需要几个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维持治疗。根据有限的数据资料,还无法确认文拉法辛维持治疗剂量是否应等于初始治疗的有效剂量。应该定期重新评估患者情况以决定维持治疗的必要性和治疗的合适剂量。停药:停用文拉法辛、其它SNRI和SSRI药物,会出现应撤药症状(参见警告)。推荐逐渐地减少剂量而不是突然停药。在停药过程中,应监测病人的这些症状。如果在减药或停药过程中出现不能耐受的反应,可以考虑恢复至先前的处方剂量,以后医生可以再以更慢的速度减药。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转换使用: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换用文拉法辛时,应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至少14天后方可服用。如从文拉法辛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应在停用文拉法辛至少7天后开始给药。

口服抑郁症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或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或100mg),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次服用。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患者症状缓解后,继续服用抗抑郁制剂至少6个月。马来酸氟伏沙明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强迫症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2片~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300mg)之间。应逐渐增量直至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4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200mg)。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2~3次服。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继续应用此根据个人反应调整的剂量。如果服药10周内症状没有改善应继续使用本品。尽管尚无系统资料提示应用氟伏沙明持续治疗的最长时间,由于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可以考虑在相应患者人群中治疗时间大于10周。根据病人情况仔细调整剂量,使病人接受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也可考虑合并行为疗法。对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本品宜用水吞服,不应咀嚼。或遵医嘱。

剂型

薄膜衣片剂

片剂

薄膜衣片剂

不良反应

禁忌症

贮藏

药品名称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盐酸文拉法辛片

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适应症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抑郁症

1、抑郁症及相关症状的治疗;2、强迫症症状治疗。

规格

10mgx7片/盒

50mgx15片/盒

50mgx15片x2板/盒

厂家

丹麦灵北制药有限公司

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50163

国药准字H20140089

国药准字H20058921

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抑郁症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儿童和青少年(<18岁)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DLcr<30 ml/分钟)慎用。肝脏功能降低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建议对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进行特别谨慎的剂量增加。细胞色素P450 2C19(CYP2C19)慢代谢者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0mg。停药应避免突然停药。需要停止本品治疗时,应该在1~2周内逐渐减少剂量,以避免出现停药症状。每日20mg以上剂量的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

起始剂量:每日75mg,分2~3次进餐时服用。根据病情和耐受性可以逐渐增加剂量至每日150mg,一般情况最高剂量为每日225mg,分三次口服;日增加剂量为75mg时,应至少间隔4天,对门诊治疗的中度抑郁症患者,无证据表明每日225mg以上的剂量更有效;但对住院的严重抑郁症患者,平均有效剂量为每日350mg,某些重症患者可增加至每日375mg,分三次口服。肝损害患者的剂量:肝硬化的患者与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和O-去甲基文拉法辛(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长(文拉法辛延长约30%,ODV延长约60%)、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约下降50%,ODV约下降30%),对于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起始剂量必须减少50%。对于有些患者,剂量减少50%以上可能更适合。因为肝硬化患者的药物清除率有较大个体差异,对于某些患者应个体化用药。肾脏损害患者的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GFR=10~70ml/min)与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的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和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长(文拉法辛消除半衰期延长约50%,清除率下降约24%;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约40%),每日总剂量必须减少25%~50%。接受透析治疗的患者(文拉法辛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约180%,清除率约下降57%;ODV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约142%,清除率下降约56%),每日总剂量必须减少50%,在透析治疗结束再予给药。因为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物清除率有较大个体差异,对于某些患者应当个体化用药。老年患者的剂量:老年患者无需根据年龄进行剂量调整。但如其他抗抑郁剂一样,老年患者的治疗应当谨慎,剂量需要个体化,尤其在增加剂量时更需格外小心。维持治疗:一般认为,对抑郁症急性发作期治疗有效后需要几个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维持治疗。根据有限的数据资料,还无法确认文拉法辛维持治疗剂量是否应等于初始治疗的有效剂量。应该定期重新评估患者情况以决定维持治疗的必要性和治疗的合适剂量。停药:停用文拉法辛、其它SNRI和SSRI药物,会出现应撤药症状(参见警告)。推荐逐渐地减少剂量而不是突然停药。在停药过程中,应监测病人的这些症状。如果在减药或停药过程中出现不能耐受的反应,可以考虑恢复至先前的处方剂量,以后医生可以再以更慢的速度减药。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转换使用: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换用文拉法辛时,应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至少14天后方可服用。如从文拉法辛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应在停用文拉法辛至少7天后开始给药。

口服抑郁症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或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或100mg),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次服用。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患者症状缓解后,继续服用抗抑郁制剂至少6个月。马来酸氟伏沙明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强迫症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2片~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300mg)之间。应逐渐增量直至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4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200mg)。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2~3次服。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继续应用此根据个人反应调整的剂量。如果服药10周内症状没有改善应继续使用本品。尽管尚无系统资料提示应用氟伏沙明持续治疗的最长时间,由于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可以考虑在相应患者人群中治疗时间大于10周。根据病人情况仔细调整剂量,使病人接受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也可考虑合并行为疗法。对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本品宜用水吞服,不应咀嚼。或遵医嘱。

剂型

薄膜衣片剂

片剂

薄膜衣片剂

不良反应

禁忌症

贮藏

工作日 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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