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头孢克洛颗粒 |
头孢特仑新戊酯干混悬剂 |
头孢呋辛酯干混悬剂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 |
|
规格 |
0.125gx6袋/盒 |
50mg |
0.125gx8袋/盒 |
厂家 |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922 |
国药准字H20080389 |
国药准字H20010810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宜空腹后口服。将本品加入适量(20~30ml)热水中,经振荡完全溶解后服用。成人 常用量一次0.25g(2袋),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32袋),或遵医嘱。小儿 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8袋)。 |
口服,本品可直接口服,也可加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 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 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125m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125m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250m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 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 |
|
剂型 |
颗粒剂 |
干混悬剂 |
干混悬剂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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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 |
药品名称 |
头孢克洛颗粒 |
头孢特仑新戊酯干混悬剂 |
头孢呋辛酯干混悬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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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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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x6袋/盒 |
50mg |
0.125gx8袋/盒 |
厂家 |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922 |
国药准字H20080389 |
国药准字H20010810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宜空腹后口服。将本品加入适量(20~30ml)热水中,经振荡完全溶解后服用。成人 常用量一次0.25g(2袋),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32袋),或遵医嘱。小儿 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8袋)。 |
口服,本品可直接口服,也可加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 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 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125m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125m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250m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 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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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干混悬剂 |
干混悬剂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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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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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