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盐酸文拉法辛胶囊 |
盐酸米安色林片 |
盐酸舍曲林分散片 |
---|---|---|---|
适应症 |
抑郁症。 |
适用于药物治疗的各型抑郁症患者,能解除其抑郁症状。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 |
规格 |
25mgx8粒x2板/盒 |
30mgx12片/盒 |
50mgx14片/盒 |
厂家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51 |
国药准字H20010441 |
国药准字H20090337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口服。最高量为一日350mg。可与食物同时服用。或遵医嘱。 |
成人:开始时每日1片,根据临床效果逐步调整剂量。有效剂量为每日1~3片(一般为每日2片)。老年人:开始时不超过每日1片,应在密切观察下逐步增加剂量,一般服用稍低于正常维持量的剂量,即可获得满意疗效。注意:1、每日量可分次服用,但最好能于睡前顿服(夜间一次服用能改善睡眠)。2、临床症状改善后,仍应维持几个月的治疗。3、服法:本药为水溶性薄膜衣片,应用少量水吞服,不可嚼碎。 |
盐酸舍曲林分散片可含于口中吮服或吞服,也可将其加入适量水肿,搅拌均匀后服用。每日一次口服给药,早或晚服用均可。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成人剂量:初始治疗:每日服用盐酸舍曲林分散片50mg(即1片)。剂量调整:对于每日服用50mg(即1片)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性较好的患者可增加剂量,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1周。最大剂量为200mg(即4片)/日。服药七日内可见疗效。完全起效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强迫症的治疗尤其如此。维持治疗: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最低有效治疗剂量。儿童人群的剂量(儿童和青少年):强迫症-在儿童中(6-12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25mg(即1/2片),每日一次;在青少年中(13-17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50mg(即1片),每日一次。尽管尚未确立治疗强迫症的量效关系,但临床试验证明,患者可以在25-200mg/日范围内给药,可有效治疗儿童强迫症患者(6-17岁)。若本品25或50mg/日的疗效欠佳,增加剂量(最高为200mg/日)可能使患者获益。儿童强迫症患者的体重通常低于成人,给药前应考虑此点,以避免过量给药。舍曲林的清除半衰期为24小时,剂量调整间隔不应短于1周。 |
剂型 |
胶囊剂 |
薄膜衣片剂 |
片剂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
贮藏 |
药品名称 |
盐酸文拉法辛胶囊 |
盐酸米安色林片 |
盐酸舍曲林分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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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抑郁症。 |
适用于药物治疗的各型抑郁症患者,能解除其抑郁症状。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 |
规格 |
25mgx8粒x2板/盒 |
30mgx12片/盒 |
50mgx14片/盒 |
厂家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51 |
国药准字H20010441 |
国药准字H20090337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口服。最高量为一日350mg。可与食物同时服用。或遵医嘱。 |
成人:开始时每日1片,根据临床效果逐步调整剂量。有效剂量为每日1~3片(一般为每日2片)。老年人:开始时不超过每日1片,应在密切观察下逐步增加剂量,一般服用稍低于正常维持量的剂量,即可获得满意疗效。注意:1、每日量可分次服用,但最好能于睡前顿服(夜间一次服用能改善睡眠)。2、临床症状改善后,仍应维持几个月的治疗。3、服法:本药为水溶性薄膜衣片,应用少量水吞服,不可嚼碎。 |
盐酸舍曲林分散片可含于口中吮服或吞服,也可将其加入适量水肿,搅拌均匀后服用。每日一次口服给药,早或晚服用均可。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成人剂量:初始治疗:每日服用盐酸舍曲林分散片50mg(即1片)。剂量调整:对于每日服用50mg(即1片)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性较好的患者可增加剂量,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1周。最大剂量为200mg(即4片)/日。服药七日内可见疗效。完全起效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强迫症的治疗尤其如此。维持治疗: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最低有效治疗剂量。儿童人群的剂量(儿童和青少年):强迫症-在儿童中(6-12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25mg(即1/2片),每日一次;在青少年中(13-17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50mg(即1片),每日一次。尽管尚未确立治疗强迫症的量效关系,但临床试验证明,患者可以在25-200mg/日范围内给药,可有效治疗儿童强迫症患者(6-17岁)。若本品25或50mg/日的疗效欠佳,增加剂量(最高为200mg/日)可能使患者获益。儿童强迫症患者的体重通常低于成人,给药前应考虑此点,以避免过量给药。舍曲林的清除半衰期为24小时,剂量调整间隔不应短于1周。 |
剂型 |
胶囊剂 |
薄膜衣片剂 |
片剂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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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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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 |